1.在抚养费纠纷中,如果被告未按照法律判决或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这一行为可能会对其个人征信产生影响。特别是在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下,被告将会面临信用惩戒。
2.具体来说,如果被告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采取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这将直接影响被告的个人征信记录,可能对其日后的经济活动、信用贷款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当面临未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如果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给付的情况,例如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经济困难,那么可以减少给付。然而,这需要经过法院的判断和裁定。
3.如果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不履行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从而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
1.如果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但在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那么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充分的抚养和照顾。
抚养费纠纷涉及个人征信和子女权益,处理需谨慎。如果你有相关疑问,不妨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