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就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规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拒签并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具体来说,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不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过期则生效。一旦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签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