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对于吸毒成瘾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是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的区别主要如下:
1.主观不同。强制隔离戒毒是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而社区戒毒不限制人身自由;找法网提醒您,根本区别则在于吸毒者的主观意愿上,社区戒毒是自愿的,而隔离戒毒绝大多数是不自愿的,因此实行强制措施;
2.法律强制不同。强戒有法律强制性,必须由公安机关同意方可解除;自愿戒毒不涉及法律问题。
强制戒毒所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1.强制戒毒费7000元(3个月),其中收费项目包括:戒毒药品费、检查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服装费、取暖费(当年10月底至次年4月15日)、消暑费(5月中旬至10月中旬)等。
2.强制戒毒从第4个月开始,每月收费标准为1800元。
3.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购买个人生活用品或因躯体疾病需治疗的费用均由戒毒人员本人或戒毒人员家属承担。
4.戒毒人员家属可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可以适当为戒毒人员留存零用钱,主要用于购买个人日常用品。对戒毒人员个人物品和零用钱的管理强制戒毒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