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专利委托需要写明专利名称,这也是为了能更好地履行合同内容。
知律刑字[2017] 号
委托人受托人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委托事务,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第二条
1、固定收费:首期律师费(大写)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二期律师费(大写) 元,应于 再另行支付。
2、补充约定:
注:1、甲方须将各项费用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否则乙方对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概不负责。若甲方拖延付款,则应按逾期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承担延期履行,且无论乙方是否因此而解除合同,甲方拖延付款期间乙方完全免责。
2、所有款项必须交付乙方财务统一收取,否则乙方概不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收款账号:
户 名:xxxx律师事务所
账 号:4420 1566 4000 xxx xxxx 开户行:建设银行xx市中心区支行
第三条第四条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
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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