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证据进行调取,但是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只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以及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才能让原告或者第三人申请法院调取。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