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他昰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据是什么-凯发旗舰厅

行政纠纷
2023-11-12 08: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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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并且找到新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房屋遭遇法院强拆:
    1、第一,被强拆之前,司法强拆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那么被人可以提出异议,审查准予执行裁定作出程序和实体方面是否合法,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因此,凡存在以上情况的,准予执行裁定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
    2、第二,被司法强拆之后,强拆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
    根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在法定的复议、诉讼期间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可以知道:
    (1)司法强拆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二是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什么都不做。
    (2)司法强拆的申请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部门的自然资源部门、街道办、住建局等主体均无权申请司法强拆。

  • 当事人对生效的强制房屋裁定不服的,有证据证明裁定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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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他昰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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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屋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他昰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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